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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开区法院公开审理首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

2020-01-03 10:28:51 来源:邯郸经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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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4日上午九时,经开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苗某某等6人分别涉嫌犯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敲诈勒索罪的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其中四名被告人委托辩护人参加了诉讼,被告人的家属参加了旁听。

经开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15年7月,被告人苗某某加盟福建弘扬正道信用管理有限公司邯郸分公司,并成为该公司实际控制人。为获取非法利益,被告人苗某某先后与被告人王某某、焦某某、林某、殷某某、韩某某等人纠集在一起,介入民间经济纠纷成为非法讨债公司。自2016年6月至12月半年时间里,在被告人苗某某的授意下,被告人王某某、焦某某伙同林某、殷某某、韩某某等人先后多次对债务人实施堵锁孔、门口喷字、在债务人儿子婚礼上挂条幅、发传单等软暴力手段寻衅滋事,同时还使用威胁、恐吓等暴力手段实施非法拘禁和敲诈勒索,对被害人形成强制的心理威慑。以被告人苗某某为首的该恶势力犯罪集团为非作恶,欺压百姓,严重扰乱了人民群众的生活秩序,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庭审过程中,各被告人对起诉书指控的主要犯罪事实均供认不讳,并表示认罪认罚。法庭坚持证据裁判原则,充分保障被告人的各项诉讼权利,详细听取了控辩双方的意见,确保案件审理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

这是经开区法院审理的首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为此院领导进行了周密的安排部署,指派精通刑事审判的三名入额法官组成合议庭仔细阅卷、熟悉案情,抽调法警做好押解值庭工作,后勤保障部门对电脑、车辆、审判庭等设备、场所提前检查,确保庭审顺利进行。庭审期间,开发区管委会副调研员王拴明、政法稳定办主任崔凤翔以及院党组书记、院长贾在峰、主管刑事的副院长董少刚先后到庭审现场巡视,关注庭审过程。庭审持续到下午1时许结束,法庭将择期对该案进行宣判。

来源:邯郸经开
责任编辑:李珊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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