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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开区颁布优化营商环境“十条禁令”

2019-05-05 17:28:52 来源:邯郸经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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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改进工作作风,优化经开区营商环境,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清理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推进“新状态、新提升、新举措”活动不断深入,树立全区党员干部为民、务实、勤政、廉洁的良好形象,日前,经开区纪工委印发通知,在全区党员干部中严明“十条禁令”。

一、严禁在执行党工委、管委会有关优化营商环境重大决策部署中“搞变通”“打折扣”“设路障”;

二、严禁在审批过程中搞形式主义,擅设门槛、推脱责任、不兑现承诺;

三、严禁在惠企优企政策落实中不作为或设置不合理前置条件;

四、严禁在涉企服务中办事拖拉,推诿扯皮,无端将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转移或委托中介机构办理;

五、严禁利用职权在企业搭股经商,强制、暗示企业购买指定产品或服务;

六、严禁向企业乱收费、乱摊派、“吃拿卡要”等增加企业负担行为;

七、严禁随意性执法、任性执法、选择性执法等违规执法行为;

八、严禁收受礼品礼金、违规接受宴请、报销相关费用等行为;

九、严禁包庇纵容各类欺行霸市、破坏营商环境、“村霸”“沙霸”等侵害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

十、严禁其他干扰企业正常经营、损害企业利益的违纪违规行为。

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压紧压实主体责任,把“十条禁令”作为经开区“新状态、新提升、新举措”活动的重要突破点,坚决铲除影响企业发展的各类隐性障碍和“潜规则”。各级各部门要根据职责定位制定出台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举措,同时对照“十条禁令”要求,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更具体的、针对性强的部门禁令,通过微信公众号等途径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向社会公示亮晒。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将作为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考核和作风建设年度评价的重要依据。

纪工委将组织开展专项督查,并向企业印发《助企服务联系卡》,公开监督电话、智能监督二维码,受理破坏营商环境问题举报,坚决从严从快查处。对顶风违纪,违反“十条禁令”要求的,对问题严重、性质恶劣的实行“一案双查”。一旦查实,除追究具体责任人的责任外,还将对单位分管领导予以问责。凡因破坏营商环境问题受到党政纪处分的党员干部,一律向社会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责任编辑:李珊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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